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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促進作為
背景說明
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依「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」規定須推動員工協助方案,參酌員工需求及組織業務特性,設計適合各該機關的年度推動計畫及服務內容,對於公務同仁在工作、生活及健康面向之相關問題,應啟動因應措施,並依據同仁需求提供合適之服務,以協助員工適應工作與環境。
員工協助方案制度的目在於使同仁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,而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亦揭示了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重要性,為維護同仁之健康權,各機關於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時,應提升健康面向之服務,並扣合職場健康促進概念,營造健康職場環境。
推動做法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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